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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黎智英黑金政治

2014/7/22香港大新聞是有人網上大爆蘋果日報老細黎智英向香港所謂反共反政府團體及領導個人送贈大筆款項。報導見文末。


下文犯了全港記者的同一錯誤,付錢與政黨可以叫捐款,付錢給個人叫送贈。

筆者有幾點觀察:

這個爆料人所爆的料應該是黑客搞的,連黎智英所簽的家族基金資料都有齊。但上載的資料夾裡面則無厘頭有幾篇半完成的學生時事作業。

政黨收錢係無問題,不值得大驚小怪,否則如何搞活動?至於捐款是否有附帶條件,你唔知,我唔知。
問題是個人收錢,公職人員例如議員等,叫收賄,俾錢的叫行賄,ICAC要嚴查。至於其它私人收錢法律上亦不構成任何問題。只不過稅局要調查當中有否涉及瞞稅及洗黑錢之類的嚴重罪行。

個人收錢最多是魔鬼樞機陳日君,兩年個人收錢六百萬。其次是陳方安生兩年三百幾萬。

而書生戴耀廷隨口說說佔中後,被人挾住上反共戰車做頭面號召人,但佔中三子中只有戴書生一毫錢都沒有收到。反為另外兩人鄭宇碩個人收三十萬,朱耀明領導的團體收七十萬。 (另有二十萬是發動佔中前收到的。)

長毛梁國雄則上年今年大半年內連收兩次五十萬,共收一百萬。但反為最激進的黃毓民及其馬仔卻什麼也收不到。以粗口教主的江湖地位,收款起碼要拍住陳方安生的三百萬。

報 導裡有一點很奇怪的是,有部份捐款是黎智英私人捐的,有部份則是由他指示的壹傳媒任動畫商務部總監的Mark Simon向公司申請款項轉入Mark Simon的私人戶口後再由Mark Simon私人分發到收款人手上。這裡是否涉及黎智英公款私用,公司的核數師為什麼沒有異議呢?稅局有沒有被蒙在鼓裡?















東方日報當日報導: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722/00174_001.html

根據本報取得的機密資料,在一二年四月至今年六月的短短廿六個月內,黎智英一直以大額捐款培植不同的泛民勢力,部分捐款更有由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發出的捐款單據作證,惟未知有關捐款是由黎智英個人名義捐出,抑或以壹傳媒集團相關公司名義捐出。
二○一三年十月十八日,Mark透過滙豐銀行發出四張捐款單據,民主黨獲得最多的五百萬元,公民黨獲三百萬元,李卓人及梁國雄則僅收到各五十萬元。今年年中,黎再向眾人「泵水」,民主黨、公民黨及梁國雄維持同一金額,唯獨李卓人獲加碼捐款一百萬元。

「搞事幫」三人共收近千萬

除了泛民政黨,黎智英亦有向個別泛民人士捐款,其中朱耀明先後獲捐四十萬元,鄭宇碩及公民黨黨魁梁家傑,亦分別在去年六月收取黎智英三十萬元。其他單一收款人包括民主黨涂謹申、公民黨的毛孟靜及陳淑莊。
與黎智英關係千絲萬縷的「民主阿婆」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李漢奸」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以及「反叛主教」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 教陳日君樞機,當然亦榜上有名。當中以陳日君收款最多,兩年內前後兩次合共收取六百萬元,陳太則在一三年至一四年期間,分三次收取黎智英共三百五十萬元, 李柱銘則在一三年收取三十萬元。
該批資料又顯示,黎智英、李柱銘與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等一行九人,今年三月十九日在中環高級意大利餐館「八度半」,與已退任的前美國駐港總領事楊甦棣晚宴,但未有透露會面內容。
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回應指,該黨從不公開捐款人的金額及來源,「你哋鍾意點寫就點寫啦」。梁家傑承認曾經收款,原因是當時真普聯未開啟銀行戶口,故由他與鄭宇碩各代為收取三十萬元捐款,至於公民黨獲捐六百萬元一事,梁家傑則沒有承認或否認,僅稱該黨只接收無條件捐款。

議員個人名義收取應交代

鄭宇碩強調,他個人沒有收取別人金錢,至於真普聯的捐款者名單則不會公布。毛孟靜回應稱「未聽過這些資料」,「冇意思嘅指控,唔想再講」。陳太則透過發言人表示不作評論。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表示,事件再次證實黎智英是泛民幕後金主,他認為政黨收取捐獻在所難免,惟部分泛民人士以個人名義收取巨額捐款,必須向公眾披露內情,「呢啲叫瓜田李下,收咗人咁多錢,係咪最低限度要申報,某啲議題如同新聞事業有關,係咪要避嫌一下呢?」

以上2014/7/22東方日報報導
















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反佔中第一炮先砌學霸鄭宇碩

三十六計中有一計叫做引蛇出洞 建制派在香港政改問題上一直低調,令對手以為贏硬趾高氣揚目空一切之時會露出破綻,然後方大棒大棒反擊。

佔中頭頭鄭宇碩是第一個露出弱點的人。佔中運動由一兩個書生閑聊說起到被人推上神壇做招魂幡,相信書生們當初並無預計到的。鄭宇碩並不是閑聊那一個,而是順水推舟的推手。這一次抄襲及虛假文件事件是建制派的第一炮,相信好戲會繼續來。

反佔中第一炮:
張志剛 2014/7/17 經濟日報 撰文 抽秤鄭宇碩

涉剽竊虛假陳述 鄭宇碩必須解釋
撰文:張志剛


「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最近被翻出一連串的問題,其中一部分是關於涉嫌學術剽竊。
一般人可能不理解其嚴重性,在學術界內,對於研究著作,可以說是第二生命,所以對研究著作的成果歸屬,都是有嚴格規範。
抄襲講求證據 不涉主觀判斷
不要說是講師教授,現在剛進大學唸書的本科生,都接受專門的指導,在研究方法上,有規有矩,出處引述,都要符合研究的法則。所以抄襲和剽竊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抄襲和剽竊,基本上都是證據為本的問題,不涉及主觀的印象和判斷,鄭宇碩抄襲邁拿斯教授的著作,已經有了定論,鄭本人也承認。而最近揭發的涉嫌學術剽竊, 城市大學也成立專責小組調查,參照事實,聽取有關人士的證供,也不難水落石出。但有關鄭宇碩教授涉嫌企圖以虛假陳述以取得特區護照一事,就不是簡單的違反 學術守則的事實問題,而是對從政者的道德要求,尤其是鄭教授是泛民跨黨派組織「真普聯」的召集人。
最近流行討論國際標準,香港的政治安排,是按實際的情況來制定,情況是獨一無二。以一國兩制而言,本身就是全世界首創,不要說是國際標準,連國際經驗也無法參照。
在一國兩制下的安排下,香港的立法會有若干席位是容許持有外國護照的人士出任,而在投票權方面,就更加寬鬆,居港7年的永久居民,就算不是中國籍,也可以擁有投票權。
 
確認澳洲公民 取領事保護權
對於國籍方面,中國雖然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因為有相當數目的香港市民擁有外國護照,所以有一個彈性安排。就是如果市民不主動放棄中國籍,那他們所持有的外國護照,就被視為旅遊證件,他們一樣可以申請特區護照,以及回鄉證。
這個特別的彈性安排,完全體現中央的「從實際情況出發」的精神,所以香港數以十萬計持有外國護照的市民,一直都是相安無事。
但在上周有報章報道有關鄭宇碩涉嫌以虛假陳述以取得特區護照,其情況和一般市民的情況完全不一樣。據報道,鄭宇碩本人是特別向政府正式提出放棄中國國籍。此舉的作用,是確認澳洲公民身份,可以取得領事保護權。
作為本港的主要官員,不能擁有外國護照,其政治含義,不但是彰顯以港為家,更是跟香港絕大多數的香港市民共同進退,休戚相關,同坐一條船。
從政者重道德 應棄外國護照
所以一些曾經移民外地,取得外國護照的香港人,如要在特區政府擔任某些職位,都要辦理放棄外國護照的手續。而年前副局長的國籍問題,也一度成為熾熱事件,最後有關人士需要辦理放棄外國護照才將事件平息。
所以鄭宇碩的國籍事件,起碼有兩個重要關鍵處,一是作為香港民主運動的龍頭,應否持有外國國籍?如果副局長也決定放棄外國護照,鄭宇碩是不是也應效法,放棄其澳洲護照?
其二,鄭宇碩是辦了特別手續以放棄其中國國籍,而後來又去申領特區護照,並宣稱是中國國籍,這不可能是一時疏忽,因為問題不是「剔一剔」,而是進行申請特區護照時,已經是明知自己早已放棄了中國籍。
疏忽,是任何人都會犯的錯誤,而通常在沒有充分準備,即興決定,又或者時間非常緊迫下的情況作出時,我們都會體諒。
但鄭宇碩在學術上犯下抄襲,以及涉嫌剽竊和涉嫌虛假陳述的事件,都不是上述即興和時間緊迫之下作出,作為「真普聯」的召集人,當然有一定的道德要求,兩項涉嫌事件,鄭宇碩應該好好向公眾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