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0日 星期日

法國直至50年代說方言是犯法的

法國由大革命後長期採取高度中央集權的單一語言政策,對於地區方言(如布列塔尼語、歐西坦語等)的壓制和解禁是一個非常漫長且延續至今的過程。

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1880年代起),政府推行免費的義務教育,並嚴格禁止在校園內(包含下課休息時間)使用法語以外的任何地方語言,違者會遭受嚴重懲罰或羞辱。當時校園內甚至會貼出如「不准在地上吐痰,也不准講布列塔尼語」等標語。
在1925 年,法國公共教育部長更公開宣稱「為了法國的語言統一,布列塔尼語必須消失」
法國首度在法律上對地方語言改變態度是在第四共和 1951 年通過的
《戴索爾法》(Loi Deixonne)
法例容許學校自願性質每周最多一小時教授巴斯克語,加泰羅尼亞語,布列塔尼亞語,奧克
至於曾被割讓給德國的阿爾薩斯及洛林地區,
雖然人口多是德裔,戰後被禁使用德語並強力推行法語
Alsatian和Lothringer Platt兩種日耳曼方言則在戰後沒有被政府承認,只是民間自己可用。
禁止在學校教授標準德語至90年代才解禁。

除了法國之外,瑞典更有提倡嚴格語言標準化政策,直到 1970 年代以前,瑞典的所有公共廣播與電視播音員,都被強制要求必須使用以斯德哥爾摩等東中部方言為基礎的「標準瑞典語」。
這打壓政策到2009年才立法停止,但就不給與方言法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