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大學: | 「若有一介臣,斷斷兮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實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嫉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通。實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唯仁人放流之,迸諸四夷,不與同中國,此謂唯仁人為能愛人,能惡人。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好人之所惡,惡人之所好,是謂拂人之性,災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 這個命字,據趙平安先生考證,應是「怨」字。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22 战国时期有一个写作下列诸形的字: 我们认为这个字应当释为宛。论证如下: 《侯马盟书》诅咒类一0五:三有字作
L
整理者隶作惌,解释说:惌——借为冤字,音渊(yuan),冤屈的意思。《说文》以为惌是怨的古体字。《一切经音义》:“怨,屈也。”《诗·都人士》注:“苑,犹屈也。”《说文》:“冤,屈也。”故惌字可与冤字通用。[2] 诅辞“不卑众人惌死”就是“不俾众人冤死”,文义顺畅,足见整理者的释读正确可从。有人把惌改释为悒[3]或 新近发表的上博藏战国楚竹简《缁衣》第六简和第十二简有下面一组字: 李说正确。《汗简》、《古文四声韵》和《说文》古文怨都是从心从宛省,应隶作惌,通怨。(补记:冯胜君先生在《释战国文字中的“怨”》中认为上博《缁衣》M、N、O都应释为夗,其中M是在N、O上加声符O(圆),目的是为了和令区别开来。持这一看法有两点需要进一步解释,一是较早出现的侯马盟书L所从上部没有一横画,二是具有重要区别标志的M形反而不如简体普及。冯文发表于《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辑,中华书局,2004年。) 曾侯乙墓竹简第12号有一个被释作邻的字,作
P
之形。这个字简文用为地名,释邻讲不通。联系上博简中N和O的写法,应改释为N、O和P所从宛同《汗简》、《古文四声韵》以及《说文》古文怨所从宛结构相同,都可以看作M之类写法的省体。 M之类的用法,也反映在后世的楷书中。《正字通·心部》:“ M比L所从宛多一横划,和集、宜的情形相似。楚文字集往往从宀,有时候宀下还加一横,[9]宜字也有宀下加横的现象,[10]但并不影响它们是同一个字。事实上,《集篆古文韵海》所收怨古文作 回过头来看A-K的写法,不难发现它们和L、P所从以及M、N、O属于一路。特别是其中A、B等主流写法和L所从基本相同,完全可以视为同一个字,释为宛。 宛字“从宀夗声”。[11]声符夗本是象形字,后来裂变为夕和卩。在秦系文字中,声符夗成为平置的两个部件。[12]如: 《说文》小篆宛作 臣辰卣?字所从偏旁 和秦系文字比起来,A-K所从夗显然是被叠置起来了,情形和吁作 认识了A-K的形体,与之相关的读法便可以迎刃而解了。[19] 请看下面的例子: (1)下 (2)上 (3)上场行宛大夫玺 玺汇0099 (4)江夌行宛大夫玺 玺汇0101 (5)山桑行宛大夫玺 周秦古玺菁华145 (6) (7)新东昜宛大夫玺 文物1988年第6期第89页 (8)鄱宛大夫玺 临淄封泥文字第一册第2页 (1)至(7)为古玺,(8)为封泥,都属于楚国。[20]下 (9)东周之客 (10)东周之客 (11)羕陵宛大夫司败 (12)八月壬申之日,鄟昜大正登生鈜受期,八月癸巳之日,不 (13)九月甲辰之日, (14)□岁也,恒思少司马屈 (15) (16)乙酉, (17)九月辛亥之日,临昜之宛司马孷 (18)九月壬戌之日, (19)冬 (20)十月戊寅之日, (9)至(20)为楚简。宛前的地名还有相当一部分不可考,但是枼即葉,就是汉晋南阳郡叶县;[29] (21)九年将军张二月,剸宛我其献。 九年将军戈 集成11325-11326 (22)左周宛[32] 左周弩牙 集成11925-11928 (23)右昜宛攻尹 右昜宛弩牙 集成11930 这四例都是燕国之物,例(21)出土于河北易县燕下都遗址。剸、左周、右昜为地名,具体地望尚待进一步考证。 (24)陈犹立事岁 (25)皇宛左[33] 皇宛左戈 集成10983-10984 (26)辛宛左 辛宛左戈 集成10985 (27)皇宛右 皇宛右鹤嘴斧形器 集成11836 这四例是齐国器物。安陵,旧以为《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齐宣公四十四年伐鲁葛及安陵”的安陵,在今河南鄢陵县西北。郭沫若先生以为此器出于灵山卫,安陵当即灵山卫之古名。[34]当以旧说为是。辛极可能就是《左传·桓公十六年》“(卫宣)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的莘,在今山东莘县。其地本属卫,在卫、齐边界之上,可能一度为齐所有。皇地无考。 (28)左宛 玺汇0255-256 (29)右宛 (30)宛右丞[35] 玺汇2718 (31)厽 从印面风格看,例(28)至(31)为三晋之物。但过去把左宛隶作左邑,以为即三晋魏之左邑,是错误的。魏玺中左邑往往合文(参见《玺汇》0109、0110、0113等处),写法与此迥异,两者不大可能是同一回事。例(31)中的“厽 上举各例中的宛字,除少数外,绝大多数前头冠以地名,后接官名。从可考的地名看,战国时大都为县邑,而这些县邑又往往和《汉书·地理志》的县名相应。其后所接官名如大夫、司马、司败(即司寇)、攻(工)尹之类,都为当时县制所能涵盖,[38]因此宛应读为县。宛上古属元部影母,县是元部匣母字,韵部相同,声母同是喉音,古音很近。元部的影母匣母字有相通之例。[39]在古书中, 把宛理解为县,上述文例都能贯通。 例(3)至(6)中的“行宛”可以看作侨置的有名无实的县。[42] 例(10)中“大宛”和“大 例(31)的情况比较特殊,“在”可能是“厽 (25)至(27)为齐国兵器,按照齐兵器铭文的惯例,[44]“左”“右”应是指县的左右工而言,是制造兵器的专门机构。 如果上面的考证和推导不误,那么在战国县制方面,我们可以获得几点新的认识: 第一,战国时代各国用来表示县的词除了李家浩先生指出的县、 第二,各国县吏的设置和称谓并不完全相同; 第三,楚国和晋国一样,它的县令也可以称县大夫,而且相当普遍。《左传·宣公十一年》:“诸侯、县公,皆贺寡人。”杜注:“楚县大夫,皆僭称公。”《汉书》孟康注:“楚旧僭称王,其县宰为公。陈涉为楚王,沛公起应涉,故从楚制称曰‘公’。”这些理解有失偏颇,应予纠正。 (本文写作过程中得到李学勤师和李家浩先生的帮助,谨此致谢。) 《第四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2003年。 (编者按:本文收稿日期为2006年4月10日。) [1]参见罗运环:《 [2]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侯马盟书类例释注》第44页,《侯马盟书》,文物出版社1976年。 [3]如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第1370页,中华书局1998年。 [4]如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第473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5]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简(一)》180、18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6]李零:《上博楚简校读记(之二)》,收入朱渊清、廖名春主编《上博馆藏战国楚竹简研究》第409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 [7]“连敖”之释参见裘锡圭、李家浩《曾侯乙墓竹简释文及考释》,《曾侯乙墓》上册第512页,文物出版社1989年。包山楚简中的 [8]参看《说文通训定声》第710页“怨”字下,武汉市古籍书店1983年。 [9]参看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下册第1396-1397页,中华书局1998年。 [10]汤余惠:《战国古文字典》第501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11]许慎:《说文解字》(大徐本)第150页,中华书局1998年。 [12]关于该字的演变,参见于省吾:《释 [13]参看《战国文字编》第72页。 [14]参看《战国文字编》第117-118页。 [15]参看《战国文字编》第182页。 [16]参看《战国文字编》第488页、第743页。 [17]《战国玺印文字考释三篇》,《古文字论集》第470页,中华书局1992年。 [18]参看《战国文字编》第743页。 [19]叠置型宛字的用法除本文所讨论的与县有关的一类外,所见还有若干例子。如包山简2.259:“一 [20]参看叶其峰《战国官玺的国别及有关问题》,《古玺印与古玺印鉴定》第222-230页,文物出版社1997年;李学勤《楚国夫人玺与战国时代的江陵》,《江汉论坛》1982年第7期,第70-71页;徐在国《楚国玺印中的两个地名》,《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第317-318页,中华书局2002年;韩自强、韩朝《安徽阜阳出土的楚国官玺》,《古文字研究》第176-180页,中华书局2000年。 [21]李学勤:《楚国夫人玺与战国时代的江陵》,《江汉论坛》1982年第7期,第70-71页。 [22]徐在国:《楚国玺印中的两个地名》,《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第317-318页,中华书局2002年。 [23]同[21]。 [24]同[21]。 [25]刘钊:《利用郭店楚简字形考释金文一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第277-281页,中华书局2002年。 [26]李学勤:《续释“寻”字》,《故宫博物院院刊》2000年第6期,第11页。 [27]黄德宽:《说 [28]这个字多从郑刚等先生隶作李。但就字形而言,是孷的省形,详拙文《释包山楚简中的“ [29]徐少华:《包山楚简释地五则》,《考古》1999年第11期,第74-77页。 [30]黄盛璋:《 [31]陈伟:《包山楚简初探》第94-101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 [32]董珊先生已将周后一字及(25)至(27)宛隶作宛。见其所著《战国题铭与工官制度》第97页和第196页,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02年。但他仍将(21)(23)等处宛隶作宫。 [33]《殷周金文集成》10982号戈铭文作“皇宫左”,系铸铭,大字,过去有人据此把同书10983-10985号戈小字刻铭释为“皇宫左”,是不对的。实际上前者是伪品,是模仿后者制造的,模仿过程中留下了作伪者错误理解(把宛误作公)的痕迹。情形和两件亡盐右戈相似。亡盐右戈真品(《集成》10975)系刻铭小字,书写正确,伪品(《集成》10976)系铸铭大字,把“亡”字讹成“乍”。 [34]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第223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 [35]从李家浩先生释读,参看《先秦文字中的“县”》,《文史》第二十八集,第54页,中华书局1987年。 [36]吴振武:《〈古玺汇编〉释文订补及分类修订》,《古文字学论集初编》第491页,香港中文大学,1983年。 [37]曹锦炎:《古玺通论》第165页,上海书画出版社1995年。 [38]关于县大夫、县司寇、县司马,参见徐连达主编《中国历代官职词典》第509页、第510页,安徽教育出版社1991年;关于县工尹,参见吕宗力主编《中国历代官职大辞典》第22页、第429-430页,北京出版社1994年。 [39]王辉:《古文字通假释例》第834页,艺文印书馆,1993年。 [40]高亨纂著:《古字通假会典》第169-170页,齐鲁书社1989年。 [41]黄德宽、徐在国:《郭店楚简文字考释》,《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建所十五周年纪念文集》第102页,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 [42]行字的解释参见韩自强、韩朝《安徽阜阳出土的楚国官玺》,《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二辑,第176-177页,中华书局2000年。 [43]李家浩:《先秦文字中的“县”》,《文史》第二十八辑,第54页,中华书局1987年。 [44]黄盛璋:《燕齐兵器研究》,《古文字研究》第十九辑,第62页,中华书局1992年。 [45]李家浩:《先秦文字中的“县”》,《文史》第二十八辑,第49-58页,中华书局1987年。 |
2020年1月11日 星期六
「大學」見賢而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怨 也 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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